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特教組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12日北市教特字第1143060974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:
(一)訓練日期:114年7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。
第一階段:114年暑假(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7日,週一至週五)
第二階段:114年4、5月間三日外埠教育機構參訪。
(二) 訓練地點: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,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
(三)訓練名額:20名
(四)錄取資格:(依錄取優先順率排列)
1.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國民中學之特殊教育現職正式專任 教師 。
2.公私立國小附幼或公私立幼兒園之 特殊教育現職正式專任教師 。
3.公私立國小現職普通班正式教師 。
4.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)及各直轄市、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(含幼兒園)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 師 。
5.聽障服務人員,具兩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。
6.大專院校現職資源教室輔導員。
三、其餘未竟事宜,請詳見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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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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