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

注意!!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,未掛牌上路,警方將依法取締!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生教組|

注意!!注意!!

微型電動二輪車(原稱電動自行車)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,未掛牌上路,警方將依法取締。

  •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:
  1. 駕駛人需年滿14歲
  2. 需配戴合格安全帽
  3. 不可騎上人行道及自行車道(河濱自行車道除外)
  4. 不得載人
  5. 最大行駛速率為25km/h以下
  6.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
  7. 不可酒駕與毒駕
  8. 須依規定停車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29|

{{ $t('FEZ005') }} 14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