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,相關計畫資料詳附件。
成果請繳交至KS資訊素養與倫專區
1本學期(112學年度)資訊素養與倫理成果請放置KS資訊素養與倫理專區
依公文敘獎辦法如下:
(一)教師獎勵:每學期教師依授課節數為審核標準核予敘獎:授課3節課(含)以上 嘉獎1次、授課6節課(含)以上嘉獎2次。 範例: ※甲國小王教師分別於101班、102班、103班教授第一單元「偽基解密-網 站識 讀」,則授課節數總計為3節數。 ※甲國小李教師分別於201班、202班、203班教授第一單元「偽基解密-網 站識讀」,於201班、202班另一堂課再教授第二單元「電郵大放送-網路禮 儀」,則授課節數總計為5節數。
(二)行政人員獎勵:為鼓勵各校推動本計畫,並依每學期該校學生授課率及資訊素養 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核予敘獎: 1.授課率達50%(含)以上,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總次數6次以上:嘉 2 獎1次4人。 2.授課率達70%(含)以上,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總次數6次以上:嘉 獎2次1人,嘉獎1次4人。 範例: ※甲校全校學生總數為100人,該校已有50名學生學習「資訊素養與倫理」課 程,則授課率為50÷100=50%,已達行政人員獎勵50%標準,嘉獎1次2人。
(三)若有人員,同時符合教師及行政人員敘獎標準時,則擇優敘獎。另外請學校本於 「獎由下起」原則,辦理行政人員敘獎。另外行政人員獎勵,請根據教材授課率 、資訊素養親職宣導及網路成癮篩選輔導活動推動處室,進行敘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