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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

作品主題及規格: 

一、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
二、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
初審收件日期:112年10月起至112年11月15日。

複審日期:112年11月20日起至112年11月24日。

成績公告:112年11月底。

歡迎家長鼓勵學生踴躍送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