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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檢送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修正對照表」
62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中央 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8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,取消匡列造冊、居家隔離及全校停課等一案
63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下稱指揮中心)補充說明有關「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之活動,符合COVID-19疫苗接種年齡參加者,須完成疫苗追加劑(第3劑)措施之相關規定一案
6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修正「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 離及檢疫期間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補助要點」
65臺北市教育局修訂《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Covid-19新變種病毒匡列隔離及停課指引》
66兒童接種莫德納疫苗注意事項
67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疫情,自5月1日至5月15日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
68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,自111年4月26日起居家隔離天數調整為3+4天,其中自主防疫之4天,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,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
69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、 並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及自主防疫為3+4天一 案
70臺北市國民小學應暫停或減少跨班活動規劃指引
71臺北市教育局修訂《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Covid-19新變種病毒匡列隔離及停課指引》
72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疫情,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
73本市自111年4月1日起加嚴校外教學(含畢業旅行)、校慶(含園遊會、體表會)防疫措施,請查照。
7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簡稱新冠肺炎)疫情升溫,自111年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暫緩辦理各項跨班 (含無法配戴口罩之社團)、跨校性正式實體課程、活動 以及跨校社團
75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76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Covid-19新變種病毒匡列隔離及停課指引
77為因應疫情升溫,111年4月2日至15日校園調整應變管制措施
78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COVID-19防治相關指引,以配合居家檢疫/隔離天數調整
79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210號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80轉知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(含修正對照表)